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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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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目的:配合五月初飛安宣導週及加強飛安宣導教育,提昇機場飛航安全,特辦理本項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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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徵選內容:請至本機關網站高雄國際航空站網站(http//www.kia.gov.tw)最新消息中97年飛安宣導週宣導資料,選擇合適內容作為宣導主題,發揮創意加以拍攝製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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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徵選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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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拍攝影片檔案格式:影片請以AVI或MPG格式製作(有字幕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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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飛安創意短片:以本站97年飛安宣導週宣導資料,選定相關主題,自行拍攝5分鐘以內之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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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徵選截止時間:即日起至97.4.16下午5時止,請將檔案存於光碟片,並於截止期間內郵寄至本站(地址:高雄市中山四路二號,收件人:高雄國際航空站中控室倪毅收)。郵寄時請以創意短片比賽報名表(如附件1)填寫相關資料。另參加者不限投寄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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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評選時間:94.4.18(星期五)AM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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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評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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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主題內容35%、創意35%、影音呈現效果30%,合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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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作品不符比賽規則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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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計分方式:由本站組成評選小組,以評選小組成員分數加總後之平均分數高低決定名次,平均分數相同時,以內容乙項之平均分數高低作比較,如再相同時,由評選小組過半數決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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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獎勵方式:
第一名發給禮券20,000元、第二名發給禮券10,000元、第三名發給禮券5000元。若平均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列入評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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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領獎方式: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站網站,並另行通知領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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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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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所有投件者之光碟片,本站概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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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得獎者之內容,其智慧財產權須歸屬本站,並由本站張貼於網頁中,作為飛安宣導使用,且本站日後可隨時增刪或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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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本案連絡人:倪毅,電話07-8057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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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收件地址:高雄市中山四路二號,收件人:高雄國際航空站中控室倪毅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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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本計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