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標題文件
高雄國際航空站

:::

連結:回首頁 連結:網站導覽 連結:聯絡我們(開啟新視窗)
English 連結:PDA版 連結:兒童版 連結:日本語
left_service
:::
次選項:主任信箱及與民有約  
次選項:線上申辦與查詢
次選項: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開啟新視窗)
次選項:線上投票
次選項:各項申請書表下載
次選項:航站申辦規定
次選項:線上訂票

:::

主選單:最新消息 主選單:公告資訊 主選單:旅客服務 主選單:機場資訊 主選單:航站服務 主選單:意見交流
單元:意見交流 - 主任信箱及與民有約
 

:::* 首頁 > 航站服務 > 主任信箱及與民有約 > 主任與民有約執行計畫

 
     
 

主任與民有約執行計畫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與民有約執行計畫

一、

依據交通部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交秘八十九字第0六三二四0號函頒「交通部所屆各機關首長與民有約執行計畫」辦理。

二、

本站為展現親民、便民之服務效能,建構直接與民眾面對面溝通機制,主動發覺問題,特訂定本執行計畫。

三、

本執行計畫執行要點如左:

 

(1)

時間:每逢單月第三個星期二下午二時至四時。

(2)

地點:原則於本站二樓第一會議室舉辦,必要時可另洽場地分區辦理

(3)

受理方式:每次名額以二十人為限,採預約登記方式向本站業務組登記,每次保留七個名額供弱勢族群優先登記,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4)

受理登記處理:本站承辦人受理預約登記時,應請民眾一併提出問題;對民眾所提問題非本站權責者應告知權責機關之名稱。

(5)

約見通知:本站承辦人至遲應於約見前三日通知約見者約見之時問、號次、場所(地址、交通路緣及位置圖示)相關單位、聯絡人、電話等。

(6)

約見預備:本站承辦人於受理登記案件後,應立即將請辦事項通知相關單位,俾以了解案情提供資料,約見當日相關單位並應派員準時出席,協助解答問題。

(7)

約見後案件處理:本站各單位對於受理案件之裁示事項,應於十日內將辦理情形答復陳情人,如有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者,應簽請核准延長並將延長理由以書面告知陳情人。

四、

本站業務組負責案件之紀錄列管追蹤考核等事項,於每半年(七月、次年元月)彙整成果,並於次月三日前填具處理情形統計表(如附件)陳報民航局。

五、

具有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三項各款事項或業務性質特殊者,得本於權責斟酌辦理之。

 

 

附件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年 月 日「與民有約」案件處理情形統計表 提報日

主辦單位
處     理     情     形 ( 件 數 )
合計
已依裁示事項辦
正依裁示事項辦
規劃辦理
不予處理
           
           
           

                     聯絡人:     連絡電話:

註:
一、已依裁示事項辦理完成:指已辦理完畢結案者。
二、正依裁示事項:指仍在辦理中,尚未結案者。
三、規劃辦理:指已確定將依裁示事項辦理,惟須俟相關因素解決後,方可執行者。
四、不予處理:指符合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各款事由,或由主辦單住確定陳情內容無法執行者。

 
     
 

按鈕:回到最上

 
 

 

 
無標題文件

航站地址:(81223)高雄市中山四路二號  上班時間08:30-12:30 13:30-17:30(週一至週五) 傳真:07-8057589 電子信箱:kia@mail.kia.gov.tw
服務台:免付費專線0800090108 國內線:07-8057630 服務時間:06:00~21:30 國際線:07-8057631 服務時間:05:30~21:30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版權所有 建議使用IE5.0以上瀏覽器及1024x768解析度觀看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