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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目的:為加強本站會議室、簡報室之品質及管理,以發揮其使用功能,特定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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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使用容量:
(一)第一會議室:40-50人
(二)第二會議室:15-25人
(三)簡報室:80-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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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規定:駐站各單位因業務需要可向本站申請借用,惟應於使用前三天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一)向本站總務組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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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使用規定:
(一)借用單位於使用前應向總務組借取門鑰使用,使用時非經同意,不得變更現有桌椅位置。
(二)各單位於借用後應將各項設施復原,並負責將各項物品(如餐盤、紙箱、文件等)及垃圾清理乾淨,以維室內清潔。
(三)開會人數不多時,請開局部燈光,以節省電力。
(四)使用或借用各項簡報設備時,應小心使用,非經核准,不得任意移動,如不慎損壞各項設備,應負責損害賠償或修復之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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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借用器材規定:如需借用無線麥克風,實物提示機、液晶投影機等設備時,應於開會前向本站中控室辨理借用手續,並應於會議結束後立即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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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使用單位違反本要點第四條第(一)、(二)、(三)項及第五條之規定,經本站查證屬實者,本站將暫停借用榷三個月,以收管理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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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其他:本站於借用前如因其他公務或臨時緊急會議所需,得調整借用場地,惟應於前一日告知借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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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本要點於奉核定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