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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防制工作計畫與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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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成立「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

高雄國際機場(以下簡稱本機場)位於人口集居的高雄市區內,是國際、國內及離島航線主要樞紐。其中民用航空器每日起降班次約260架次,易引發其鄰近居民在客觀環境、生活起居、及心、生理上等實質之負面影響,為了提升本機場周圍地區居民之環境品質,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以(83)環署空字第0四三0二二號令頒「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交通部於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以交航發字第八九二七號令頒「航空噪音防制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等辦法,民航局亦於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以企法(89)字第00一九五四七號函頒「各航空站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設置要點」。

本站乃於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成立「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積極辦理航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及相關工作,以改善本機場周圍地區居民的環境品質。

貳、本站航空噪音防制工作計畫概述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係依照「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向各航空公司或航空器所有人徵收「噪音防制費」,高雄國際航空站(以下簡稱「本站」)則依照「國營航空站噪音防制費分配及使用辦法」規定,按航空噪音影響程度(航空噪音防制區),優先辦理航空站附近學校、醫院、圖書館、托育機構及住戶之噪音防制設施等補助工作。

 

本站現行航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作業,係為改善高雄國際機場(以下簡稱「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各級學校及住戶受航空噪音之影響程度,為降低航空噪音對民眾生活造成的不便,改善居住環境,乃積極辦理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各級學校及住戶噪音防制補助工作,並於民國90年5月30日第3次會議訂定住戶及學校之補助額度與期程,展開各項防制工作;本機場噪音防制區涵蓋高雄市、縣轄下49個村、里,區內共計各級學校20所,住戶約有5萬餘戶。

 

本站依每年度所徵收之經費,分年度分階段辦理各項防制設施之補助,囿於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補助對象眾多、噪音防制費收入不甚寬裕,在經費拮据及相關法規限制下,自85年至97年止本站共計徵收新台幣14億餘元經費,並自90年起開始辦理學校及住戶之噪音防制補助工作。

 

本機場辦理學校航空噪音防制設施所需補助經費約為2億3千萬餘元,業於94年度陸續完成核銷作業,並自各校航空噪音防制設施完工後,編列年度預算支應該設施所需電費維護費補助事宜,俾使各校防制設施順利運作,以達航空噪音防制效果,並在各學校戮力實施節能減碳積極作為下,依校方實際支用金額覈實核銷。

 

本機場現階段規劃住戶每戶(以建物所有權狀為單位)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5千元整,可申請裝設防音門、窗及空調設備等設施,本階段以空調設備為主要補助項目,除提供住戶緊閉門窗時能維持室內空氣品質外,亦達減低航空噪音之效果,依序辦理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第三、二、一級住戶噪音防制設施補助作業,所需經費約為新台幣13餘億元,並依年度各項收支情形及相關規定辦理覈實核銷,。

 

在本計畫執行過程中,無論是學校、住戶噪音防制設施補助問題或民眾陳情抗議案件,均賴各級長官及本站同仁發揮誠摯的服務熱誠,積極辦理,力求將民怨降至最低,並達到本站航空噪音防制經費使用之最佳效果。

參、本站各年度航空噪音辦理情形(以年度結算為基準,每年更新乙次)

106年辦理進度

1、住戶部份:

(1)本(105)年度完成住戶補助申請結案計12件,核撥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金額實際總計297,000元,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核銷明細如下:

j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75分貝以上):

A.小港區松金里:1件,25,000元

k2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5分貝至75分貝間):

A.小港區宏亮里:2件,50,000元

B.小港區山明里:1件,25,000元

C.前鎮區草衙里:1件,25,000元

l1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0分貝以上):

A.小港區順苓里:3件,75,000元

B.小港區六苓里:1件,25,000元

C.小港區三苓里:1件,25,000元

D.小港區店鎮里:2件,47,000元

(2)經奉核准使用本站105年度航空噪音防制經費收入,補助裝設防音門、窗、隔音天花板及空調設備等噪音防制設施。

(3)本階段以空調設備為主要補助項目,除提供住戶緊閉門窗時能維持室內空氣品質外,亦達減低航空噪音之效果。

(4)本機場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第一階段尚未完成補助之申請戶)住戶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作業,原定補助20件,案經本站及高雄市政府各相關單位戮力清查,及敦請民眾提出申請後,僅得以完成12件住戶補助案件,顯示本站第一階段住戶補助進展已屆尾聲。

2、專案部份:

(1)本站航空噪音防制區內之小港區青山國小、小港區太平國小、前鎮區明正國小、小港區桂林國小及小港區私立高鳳工家職校等5所學校,自民國83年起由民航局辦理補助裝設中央空調設備,迄今已使用20年以上,因設備老舊、電力負擔沉重,且通風管道空間積存之粉塵與病菌影響學童身體健康,故經本站規劃改裝分離式空調,順利於105.1.29完成前列5所學校辦理中央空調系統更換分離式空調設備(含電力設施系統改善)補助作業,及教室數量與專用分電表使用情形清查,俾利後續電費度數計算,預計所需經費可望由每年每間教室最高1.6萬元整補助支應電費及維護費等項目,調降為每年每間教室最高7千元整,將有助於節省經費支出、保護學童呼吸道健康及減低噪音干擾學習之影響。

(2)辦理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各級學校裝設空調設備專用電錶補助計畫,針對前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本站補助完成裝設航空噪音防制設施(空調設備)用電設施之更新費用,俾利各級學校電費補助金額覈實核銷,以符公允,本年度核定金額全數撥補辦理。

(3)辦理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各級學校噪音防制設施年度電費維護費補助事宜,俾使各校防制設施順利運作。

(4)配合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陳情案件後委託台灣思百吉辦理高雄市鳳山區南成里陳情案架設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作業,會同該里里辦公處至該里指定地點進行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監測時間自105年1月2日至105年1月11日止,連續十日航空噪音日夜音量(DNL)測量結果,平均值為45.4dB(A),符合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標準(60dB)。

(5)配合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陳情案件後委託台灣思百吉辦理高雄市小港區山東里陳情案架設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作業,會同該里里辦公處至該里指定地點進行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監測時間自105年2月3日至105年2月12日止,連續十日航空噪音日夜音量(DNL)測量結果,平均值為70.3dB(A),符合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標準(65~75dB)。

(6)配合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陳情案件後委託台灣思百吉辦理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陳情案架設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作業,會同該里里辦公處至該里指定地點進行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監測時間自105年5月29日至105年6月7日止,連續十日航空噪音日夜音量(DNL)測量結果,平均值為52.8dB(A),符合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標準(60dB)。

三、噪音補償措施部分:

(1)住戶補償金發放金額經本站依序分別於104年12月29日、105年3月4日、3月16日、3月28日、3月30日、4月1日及5月4日等多次召開里長協商會議,迄今仍無法達成補償金發放金額共識。

() 執行過程方面: 

本站為避免影響相關住戶補助權益、有效提升下一階段航空噪音防制作業執行效率,業依「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修正案廣徵各界意見,積極辦理中,目前僅就以住戶為發放對象獲得初步共識,本站仍將秉持誠懇、開放之態度,持續加強與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所屬里辦公室代表溝通及說明,俟下列兩大項主要目標取得共識後再依序召開會議確認後實施。

1、遴選代表組成委員會協商討論補償金相關事宜

2、確立補償金現金發放額度與分配方案

在學校補助方面,本年度蒙立法委員賴瑞隆高雄服務處積極協調,順利協助前鎮區前鎮國小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會勘審定後,辦理校舍使用功能變更,增列3.5間教室數量,預定於106年度編列經費提供該校辦理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裝設補助作業後,再行據以辦理該批設施電費維護費之補助作業。此外,除派員親自前往前鎮區前鎮國中及小港區明義國小,說明有關本站迄今無法補助辦理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原因外,迄今仍持續積極向該2所學校及委員服務處代表溝通,力求爭取互諒與互信。

() 其他方面: 

辦理完成本站「105至110年度高雄國際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系統執行操作暨維護計畫」勞務委外採購招標案續行第1次招標作業案,並於105年6月29日決標予中環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決標金額為新台幣24,799,999元整;惟,所提交本站申報之105年第3季及第4季航空監測報告書迄今未獲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接受,且經本站查核尚有眾多重大缺失,包含:系統建置未完成、監測數據效力不堪為用,及資料不實已涉偽造變造公文書等情節,致使本站該二季相關操作維護服務經費無法核銷結案約計新台幣198萬4千餘元。

 

107年辦理進度

1、住戶部份:

(1)本(107)年度完成住戶補助申請結案計12件,核撥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金額實際總計30萬元,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核銷明細如下:

j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75分貝以上):

A.各區里:0件, 0元

k2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5分貝至75分貝間):

A.小港區青島里:4件,10萬元

B.小港區濟南里:1件,2萬5,000元

C.小港區宏亮里:1件,2萬5,000元

l1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0分貝以上):

A.小港區港正里:1件,2萬5,000元

B.小港區山明里:2件,2萬5,000元

C.小港區三苓里:1件,2萬5,000元

D.小港區鳳宮里:1件,2萬5,000元

E.小港區店鎮里:1件,2萬5,000元

(2)經奉核准使用本站107年度航空噪音防制經費收入,補助裝設防音門、窗、隔音天花板及空調設備等噪音防制設施。

(3)本階段以空調設備為主要補助項目,除提供住戶緊閉門窗時能維持室內空氣品質外,亦達減低航空噪音之效果。

(4)本機場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第一階段尚未完成補助之申請戶)住戶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作業,原定補助20件,案經本站及高雄市政府各相關單位戮力清查,及敦請民眾提出申請後,僅得以完成12件住戶補助案件,顯示本站第一階段住戶補助進展已屆尾聲,本站已於108年度工作計畫調降受理申辦補助數量。

2、專案部份:

(1)審酌經費現況分期辦理第一階段(暫分三階段,本階段以明義國民中學及前鎮國民小學為主)展開老舊噪音防制設施(一對二型式空調設備,呈現僅單具室內機保有運作能力,且多數僅具送風功能)更新作業,惟因校方招標作業未及開展,故保留展延至108年度賡續辦理。另,有關第二階段建置完成(前因故,如:多次流標致使無法依限完成,且因住戶補助經費需求孔急而暫緩辦理之學校噪音防制設施)等裝設噪音防制設施補助作業,亦將併同第三階段(更新汰換現有老舊分離式空調設備作業)進行現勘清查確認後逐步展開。

(2)賡續辦理完成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各級學校裝設空調設備專用電錶補助計畫,針對前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本站補助完成裝設航空噪音防制設施(空調設備)用電設施之更新費用,俾利各級學校電費補助金額覈實核銷,以符公允。

(3)囿於近年屢屢接獲眾多學校透過各式管道反映,由於地球氣候暖化天數增加,造成校內開啟空調設備之需求天數增多、電費價格調漲等因素,產生校方電費負擔日益沉重,為達敦親睦鄰及提升本機場噪音補償金使用效益,已自107年度起嘗試微調補助空調設備所需電費、維護費之補助金額,由各級學校每年每間教室最高補助7千元,提升為每年每間教室最高補助9千元為基準,並以各該學校空調設備專用電錶逐月計算使用電度計價、覈實核銷辦理本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各級學校噪音防制設施年度電費維護費補助事宜,俾使各校防制設施順利運作。然,由於各級學校戮力配合節約能源成效顯著,107年度試行結果,經費多有餘黜。

(4)高雄市環保局函送該局107年4月17日「高雄市大寮區義仁里高雄國際航空站航空噪音監測案」會勘紀錄,並逕請本站委託領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證(檢測項目包含航空噪音)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進行連續10日以上之航空噪音日夜音量監測作業。監測地點由義仁里里長指定,經監測單位確認該地點可符合相關測量方法規定後,即可進行監測作業;並於監測完成後,將檢測報告送交該局做為相關作業參考。本案所需經費列入台灣百吉股份有限公司承攬本站「107至111年度航空噪音監測勞務採購案」決標承諾事項執行(履約期間免費執行5次「非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作業」)。

三、噪音補償措施部分:

(1)107年3月5日~同年3月9日間完成拜會本機場周圍地區機場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里長,含:松金里、中厝里、廈莊里、合作里、明義里及明正里等6里辦公室,針對「住戶航空噪音補償金現金發放作業」進行意見溝通與交流。

(2)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7年第6次局務會報列管事項(編號:CAA-10705-09),於107年4月27日派員前往桃園市環保局駐大園區辦公室(桃園市大園區忠孝三街19號4樓)及大園區公所請益桃園機場周邊地區噪音防制費與回饋金發放現金作業並蒐集相關辦理資訊。

(3)住戶補償金現金發放金額經本站邀請各級防制區里長、立委等於107年6月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航空噪音補償金發放作業暨諮詢小組委員推舉會議」之里長協商會議,但迄今無法達成各級郎空噪音防制區里補償金現金發放金額共識,並以107年7月13日高航字第1075003372號函所附「107年航空噪音補償金發放作業暨諮詢小組委員推舉會議會議紀錄」,結論申請暫緩辦理住戶補償金現金發放作業。

() 執行過程方面: 

本站為避免影響相關住戶補助權益、有效提升下一階段航空噪音防制作業執行效率,業依「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修正案廣徵各界意見,積極辦理中,目前僅就以住戶為發放對象獲得初步共識,本站仍將秉持誠懇、開放之態度,持續加強與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所屬里辦公室代表溝通及說明,俟下列兩大項主要目標取得共識後再依序召開會議確認後實施。

1、遴選代表組成委員會協商討論補償金相關事宜

2、確立補償金現金發放額度與分配方案

在學校補助方面,於107年3月21日及同年月28日召開「各級學校辦理107年度航空補償金經費補助作業」說明會各一場。

() 其他方面: 

(1)辦理完成本站「105至110年度高雄國際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系統執行操作暨維護計畫」勞務委外採購招標案續行第1次招標作業案,並於105年6月29日決標予中環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決標金額為24,79萬9,999元整;惟,因該公司履約存有重大瑕疵,業經本站終止契約在案,並於107年10月4日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05至110年度高雄國際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系統執行操作暨維護計畫」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訴1060180)到站,依據本案申訴審議判決結果,本站得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同法第102條第3項,及同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且該廠商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辦理後續行政處分。另,本站依據本案契約第16條第1項第15款終止契約之作為合法,且無須返還服務費用及沒入之履約保證金(248萬元),亦無須負擔申訴廠商所提賠償請求。另經最高行政法院107年12月3日函送本站「對於107年10月25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停字第32號裁定,提起抗告」之裁定書正本(107年度裁字第1793號),裁定本站抗告成功,本站遂於同年月7日依法(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依約將中環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情形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本站現由台灣思百吉股份公司承攬「107至112年航空噪音監測勞務採購案」。履約期間「自107年6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履約金額為2,950萬元整。

 

108年辦理進度

1、住戶部份:

(1)本(108)年度完成住戶補助申請結案計10件,核撥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金額實際總計25萬元,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核銷明細如下:

j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75分貝以上):

A. 小港區桂林里:1件,2萬5,000元

B. 小港區中厝里:1件,2萬5,000元

C. 前鎮區明正里:1件,2萬5,000元

k2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5分貝至75分貝間):

A.小港區青島里:4件,10萬元

l1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0分貝以上):

A.小港區正苓里:1件,2萬5,000元

B.小港區順苓里:1件,2萬5,000元

C.小港區三苓里:1件,2萬5,000元

(2)經奉核准使用本站107年度航空噪音防制經費收入,補助裝設防音門、窗、隔音天花板及空調設備等噪音防制設施。

(3)本階段以空調設備為主要補助項目,除提供住戶緊閉門窗時能維持室內空氣品質外,亦達減低航空噪音之效果。

2、專案部份:

(1)配合高雄市政府推行補助裝設雙機(空氣清淨機、冷氣機)政策,提前辦理完成本機場周圍地區各級航空噪音區內各級學校各階段相關噪音防制設施(空調設備)更新作業。

三、噪音補償措施部分:

(1) 住戶補償金現金發放金額經本站邀請各級防制區里長於108年5月6日下午2時30分召開「住戶航空噪音防制與補償金作業暨諮詢小組委員推舉會議」之里長協商會議,本會議出席里長共計14人,未達應與會里長總額45人之半數,主席宣布流會。其中,部分出席里長反映本站應以前次會議各里長所提意見進行討論,爰下次會議將就前次會議里長所提意見提請討論。

(2) 住戶補償金現金發放金額經本站邀請各級防制區里長再於108年12月20日下午2時30分召開「航空噪音補償金發放作業暨諮詢小組委員推舉會議」之里長協商會議,會中結論:

          i.為落實照顧噪音防制區里民的美意,仍請各里長先進鼎力支持與參與後續研商會議,彼此交換意見,發揮智慧,早日獲致共識。

          ii. 本站將擇期再召開噪音補償金發放方式研商會議。

() 執行過程方面: 

本站為避免影響相關住戶補助權益、有效提升下一階段航空噪音防制作業執行效率,業依「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修正案廣徵各界意見,積極辦理中,目前僅就以住戶為發放對象獲得初步共識,本站仍將秉持誠懇、開放之態度,持續加強與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所屬里辦公室代表溝通及說明,俟下列兩大項主要目標取得共識後再依序召開會議確認後實施。

1、遴選代表組成委員會協商討論補償金相關事宜

2、確立補償金現金發放額度與分配方案

在學校補助方面,修正後提報108年度工作計畫書,以利配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電洽事項:『市府為改善空氣汙染問題,向各界募得款項為學校校舍裝設空調設備,部分規劃辦理期程與對象與本站重疊,故洽請本站審酌經費收支情形酌予提前辦理,俾利增益該筆善款贊助對象與範圍。』事,提前辦理完成各階段相關學校噪音防制設施(空調設備)更新作業。

() 其他方面: 

(1) 高雄市大寮區及屏東縣新園鄉等地區位於本站東側09跑道離場航線空域下方,經民眾陳情後調閱雷達軌跡資料顯示,鈞局自從於108年年中推動RNAV離場程序後,該地區之航機通過次數明顯增加,故依本站主任信箱噪音陳情案、高雄市政府108年12月19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845775800號函及屏東縣政府109年1月16日屏府交規字第10901620900號函等民眾陳情案件相關來文,函請鈞局調整本站09跑道RNAV程序或謀求其他可行減噪方式,以改善本站東側之高雄市大寮區及屏東縣新園鄉民眾生活品質惡化,以減民怨。

 

109年辦理進度

1、住戶部份:

(1)本(109)年度完成住戶補助申請結案計11件,核撥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金額實際總計27萬5,000元整,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核銷明細如下:

j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75分貝以上):

A.  小港區桂林里:1件,2萬5,000元

k2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5分貝至75分貝間):

A.  小港區青島里:3件,7萬5,000元

B.  小港區山東里:2件,5萬元

C.  小港區山明里:1件,2萬5,000元

D.  前鎮區草衙里:1件,2萬5,000元

l1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0分貝以上):

A.  小港區大苓里:1件,2萬5,000元

B.  小港區順苓里:1件,2萬5,000元

C.  小港區港正里:1件,2萬5,000元

(2)經奉核准使用本站108年度航空噪音防制經費收入,補助裝設防音門、窗、隔音天花板及空調設備等噪音防制設施。

(3)本階段以空調設備為主要補助項目,除提供住戶緊閉門窗時能維持室內空氣品質外,亦達減低航空噪音之效果。

2、專案部份:

(1)配合辦理完成本機場周圍地區各級航空噪音區內各級學校各階段相關噪音防制設施(空調設備)更新與拆除修繕作業。

三、噪音補償措施部分:

(1)住戶補償金現金發放金額經本站邀請各級防制區里長於109年7月9日下午2時整召開研商辦理「高雄國際機場住戶航空噪音防制及補償金作業」之里長協商會議,本次會議發言相當踴躍,且得知高雄市環保局隨後預定辦理高雄機場噪音防制區檢討公告,故敦請該局與會代表進行公開閱覽並公告周知後,本站將擇期再行召開研商會議。

(2)住戶補償金現金發放金額經本站邀請各級防制區里長再於109年12月25日下午3時整召開「住戶航空噪音防制與補償金作業暨諮詢小組委員推舉會議」之里長協商會議,會中結論:

        i.本會議出席里長共計13人,未達應與會里長總額45人之一半,主席宣布流會。

        ii.本站將持續溝通諮詢各方意見,期能早日獲得有關航空噪音補償金發放作業實施方案之共識。

        iii.桂林里侯里長建議:維持每戶新台幣2萬5,000元之補償,並額外發現金作區別補償(三級1,500元、二級1,000元、一級500元)。

() 執行過程方面: 

本站為避免影響相關住戶補助權益、有效提升下一階段航空噪音防制作業執行效率,業依「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修正案廣徵各界意見,積極辦理中,目前僅就以住戶為發放對象獲得初步共識,本站仍將秉持誠懇、開放之態度,持續加強與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所屬里辦公室代表溝通及說明,俟下列兩大項主要目標取得共識後再依序召開會議確認後實施。

1、遴選代表組成委員會協商討論補償金相關事宜

2、確立補償金現金發放額度與分配方案

() 其他方面:

 

110年辦理進度

1、住戶部份:

住戶部份:

(1)110年度完成住戶補助申請結案計4件,核撥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金額實際總計10萬元整,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核銷明細如下:

j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75分貝以上):

A.  小港區中厝里:1件,2萬5,000元

k2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5分貝至75分貝間):

A.  小港區青島里:1件,2萬5,000元

B.  小港區山明里:1件,2萬5,000元

l1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等噪音線60分貝以上):

A.  小港區三苓里:1件,2萬5,000元

(2)經奉核准使用本站109年度航空噪音防制經費收入,補助裝設防音門、窗、隔音天花板及空調設備等噪音防制設施。

(3)本階段以空調設備為主要補助項目,除提供住戶緊閉門窗時能維持室內空氣品質外,亦達減低航空噪音之效果。

2、專案部份:

(1) 配合辦理完成本機場周圍地區各級航空噪音區內各級學校各階段相關噪音防制設施(空調設備)更新與拆除修繕作業。

三、噪音補償措施部分:

(1) 110年度本國疫情遭受2次新冠肺炎變種病毒爆發及集會限制,為避免群聚風險造成社區感染危害暫停召開協商會議,俟疫情緩解後,儘速召開協商會議。

() 執行過程方面: 

本站為避免影響相關住戶補助權益、有效提升下一階段航空噪音防制作業執行效率,業依「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修正案廣徵各界意見,積極辦理中,目前僅就以住戶為發放對象獲得初步共識,本站仍將秉持誠懇、開放之態度,持續加強與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所屬里辦公室代表溝通及說明,俟下列兩大項主要目標取得共識後再依序召開會議確認後實施。

1、遴選代表組成委員會協商討論補償金相關事宜

2、確立補償金現金發放額度與分配方案

() 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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