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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施放有礙飛安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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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施放有礙飛安物體

機場四周為航機起降頻繁區域,為避免漂浮或移動等物體(如天燈、煙火、風箏、遙控飛機、氣球等),可能對航空器之飛航安全造成潛在威脅。如有前述施放活動,應向民用航空局申請核准後始得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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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B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實施要點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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